“七步法”解决医疗纠纷庭审中对病历进行质证的难题

 研究动态    |      2022-04-19
病历在医疗纠纷当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是诊疗过程的书面载体,往往能够通过病历还原就诊当时的整个诊疗过程,笔者常常把它称为“证据之王”,足见其重要性。

在医疗纠纷的诉讼过程中,对病历资料的质证是必经的环节,但是患方往往是即没有医疗背景,也没有诉讼经验,根本无从下手。那么该如何进行病历资料的质证呢?笔者根据办理大量医疗纠纷案件,总结出“七步法”,按照“七步法”步骤进行分析,然后发表质证意见。

第一步  先审查提供的病历资料是否为原件?

第二步  再审查病历资料字迹清晰可辨?如果字迹不清晰,应当让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进行说明;

第三步  核对病历资料的姓名等基本信息是否为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

第四步  审查病历资料的完整性;

第五步  如果患方起诉前已经复印病历资料的,可与医疗机构提交的原件核对,审查病历资料是否存在涂改、伪造等异常情况;

第六步  医务人员的签名是否真实;

第七步  有无其他情况,如医务人员是否有资质等等;

发表质证意见,也从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三个方面发表意见。

真实性,简单说即是从病历记载的内容是否与就诊过程中所采取的诊疗措施等等是否一致,患方可以结合自身在诊疗过程当中的直观感受进行判断,比如说什么时候用了什么药?做了什么检查?什么时候患者的病情发生变化?什么时候签署相关的知情同意书?什么时候进行手术?手术的实施者是谁?手术是否和术前告知的一致?等等。律师建议可以结合收费清单进行比对,收费清单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反映出实施的具体诊疗措施的。如何与事实不一致的,应当一一指出,如何有证据证明的,提供相应的证据。

关联性,即和争议案件是否有关,这点相对比较好处理,如果提供的病历就是可能发生医疗事故或医疗损害的门诊或住院病历,那么就存在关联性,反之无关联性。

合法性,往往在医疗纠纷当中和病历的伪造、篡改、非法行医等等相联系,如病历是伪造的当然其合法性、真实性有异议。


作者简介 
      强相银律师系圣银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创始合伙人,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专家、中国卫生法学会会员、杭州市律师协会医药健康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杭州市拱墅区法学会理事、杭州市律师协会并购与投资专业委员会委员、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等职务。
      毕业于985著名大学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法律专业,民商法研究生学力,具有法学和医学双重教育背景。
      毕业后在临床一线工作,07年开始专职从事律师工作,行医7年,律师执业十余年,办理案件近千起,在处理医疗纠纷、医疗美容纠纷、养老、医药健康等相关产业领域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战经验,受邀为《浙江法制报》、《每日商报》、《都市快报》等媒体做特邀评论。